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合作透明、高效、合规
1.1 协议主体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四川丹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丹尼人力")与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或"客户")共同签署。甲方系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2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全部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高端人才猎头服务、劳务派遣与岗位外包、招聘流程外包(RPO)、灵活用工平台服务、企业培训与发展、薪酬与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咨询等。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服务确认书》或单项订单为准。
1.3 协议效力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人力资源服务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同一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如本协议与后续签署的单项服务协议存在冲突,以单项服务协议为准,但单项服务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仍适用本协议。
特别提示: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或接受甲方服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特别是涉及费用、保密、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内容。如乙方对任何条款有疑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提出。
2.1 高端猎头服务
2.2 劳务派遣与岗位外包
2.3 招聘流程外包(RPO)
2.4 服务标准承诺
甲方承诺按照行业公认的专业标准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指标以双方确认的《服务等级协议》(SLA)为准。如无特别约定,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正式需求后36小时内出具初步服务方案,紧急需求72小时内启动执行。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3 绕开禁止条款
在猎头服务合作期内及合作结束后12个月内,如乙方或其关联方直接与甲方曾推荐过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或发生任何形式的用工关系,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额猎头服务费。甲方有权通过候选人回访、公开信息监测等方式进行核实。
4.1 费用标准
4.2 结算方式
猎头服务:候选人入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保证期(3-6个月)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劳务派遣/外包: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管理费及员工工资社保费用。
RPO服务:按项目里程碑节点支付,或按月汇总支付。
4.3 发票与税费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按国家现行税法执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票重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逾期付款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1 保密信息范围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数据、客户名单、薪酬信息、候选人个人信息、招聘策略、合同条款及任何标注"保密"或依其性质应属保密的信息。
5.2 保密义务
5.3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自保密信息披露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持续有效。对于候选人个人信息,保密义务持续至该信息依法不再受保护为止。
5.4 例外情形
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披露后非因接收方过错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接收方在披露前已合法拥有的信息;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依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必须披露的信息(但应提前通知披露方)。
6.1 已有知识产权
双方在合作前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仍归各自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发生转移。
6.2 合作成果归属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合作成果(如定制化培训课程、人才测评工具、招聘方案等),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在单项协议中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由甲方开发或创作的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使用权;由乙方提供素材或明确要求创作的成果,乙方享有所有权,甲方享有署名权。
6.3 品牌使用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对外宣传、广告、案例展示中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企业名称或合作项目信息。经同意后使用的,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损害对方商誉。
7.1 甲方违约责任
7.2 乙方违约责任
7.3 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网络攻击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持续超过60日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8.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前30日,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8.2 协议终止
8.3 终止后事项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返还或销毁对方的保密信息;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完成已启动但未完成的单项服务,或协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9.1 协商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为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
9.2 调解与仲裁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3 诉讼管辖
如仲裁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10.1 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可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确认的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发出后24小时视为送达,快递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
10.2 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更新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将在官网公示7日后生效,乙方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接受更新。
10.3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协商以合法有效的条款替代该无效条款,且该替代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的经济目的。
10.4 完整协议
本协议(包括附件、补充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服务订单)构成双方就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沟通。
10.5 版本信息
本协议版本号:DA-2024-V2.1,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1日。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法务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热线:400-868-3991(工作日9:00-18:00)